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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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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6-06-10 08:52:08

各学院、各单位:

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开始申报,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本届评选河北作者于规定时限内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普及读物、工具书等);论文;研究报告。

参评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成果作者应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行为品德。在职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能申报,编制在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研究机构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除外。

具体条件和申报要求见《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要求》(附件1)。

二、报奖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1. 参评成果须在202411日至20251231日完成,以首次正式出版、发表或批示采用时间为准。20222023年完成的成果,如上一届评选没有申报,且没有作为已获奖成果的支撑成果参评,在2024年后取得新的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学术领域产生新的重大影响,并能够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的,也可以申报。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参加上一届评选并获奖的作者,不得再申报其在20222023年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成果。

2.著作标注的出版日期在20237月以后,但由于出版或印刷等原因延误出版且上届未申报参评的,由出版社出具证明后可以申报。

3.本届设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共290项。特别奖根据实际情况产生,一等奖不超过35项,二等奖不超过110项,其余为三等奖。

三、评审标准

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质量第一,坚持统筹兼顾,同等条件下注重向青年社科工作者完成的优秀成果倾斜。对参评成果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选出一、二、三等奖成果,对特别突出的,可授予特别奖。

政治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有政治方向问题的一票否决。

创新程度:成果紧盯国内外学术前沿和学科建设发展动态,或扎根改革发展实践,坚持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运用新方法,概括有规律性的新实践,填补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体现鲜明的继承性、原创性、时代性。

成果价值:成果聚焦学科前沿或重要现实问题,推动了理论创新、学术发展、文化传承,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文化价值;或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实践中得到实际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学术规范:理论前提科学,概念明确,观点鲜明,逻辑推理严密,资料准确翔实,研究方法科学适当,符合学术道德规范,没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社会影响:成果的学术价值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重视和好评,或在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做出贡献,产生积极广泛的影响。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单位),并对填报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须填报奖励等级志愿。当评审推荐等级低于所选奖励等级志愿时,申报成果不降级参评。特别奖不单独设置等级志愿。

2.申报人所在学院(单位)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履行好审核考察责任,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成果质量关和学术诚信关。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加强审核把关。推荐成果要符合评选条件,对成果作者要组织考察征求意见,作者信息特别是作者排序、职务级别等要准确。申报材料和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反响材料不得过多罗列,避免填报不规范影响参评。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成果及作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最终以学院同意推荐申报的汇总表为准(附件3、附件4)。对不宜对外公开的内容,须做脱敏处理。

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一式一份。著作、论文须提交原件。获得批示采用的研究报告须提供成果批示件(申报成果应与批示件一致)和有效的采用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成果批示件的,采用证明应说明成果题目、成果作者、刊载内部刊物名称、领导姓名职务、批示内容、批示时间等。成果批示件、采用证明可为复印件,所在学院(单位)审核。译著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包括:目录(含页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反响材料,主要指课题立项、转载、引用、评价、获奖、领导批示、采纳应用等能够直接反映申报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的各类材料,须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避免过多罗列;著作(古籍整理文献、工具书除外)和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提供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简洁版),不能只提供报告单首页。申报人须在报告单首页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报告单要有专业查重机构盖章。其他根据通知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4.《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成果一览表》(附件3):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5.《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推荐成果作者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6.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各学院、各单位请务必于2026622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汇总表(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科技处,附件2电子文档以申报人姓名+一级学科为题,与附件3、附件4一并发送至邮箱hgukjc406@163.com,主题注明“XX学院/单位---社科奖申报材料

注:每项成果装一个档案袋,贴封皮(附件5

联系人刘昭  李樋

办公电话:87207528  87208091

科技处

20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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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杜江民       编辑:韩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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