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近日,河北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202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各单位根据省科技厅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和动员科研人员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
本年度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规则》(附件1)执行。
(一)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可择优提名1项本人所熟悉专业领域内的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实行回避制度,在提名项目同年度不能被提名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并应回避所提名项目的评审活动。
专家提名申请格式见《河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请于2026年6月20日前将提名申请WPS文字版、签名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名单详见附件3。
三、提名要求
(一)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第一完成人工作单位应是在河北省登记或注册的组织。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在河北省登记或注册的组织。
(二)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项目的候选者。
(三)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提名项目完成人。
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作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参加评审且未获奖的,本年度不得提名。
(四)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前三名完成人须是核心发明专利(前3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其他人也须持有相关知识产权。
(五)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六)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4年1月1日之前)。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提名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且在河北省内进行转化;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提交工程验收报告,验收时间应在2年以上。提名科学技术普及奖的项目,科普作品应当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出版发行的作品且发行2年以上。
各类奖种的具体要求详见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中各类奖项提名书填写说明。
以自然科学奖报奖为例,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项目涉及主要计划项目(含基金):应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研究最主要的计划、基金等,并按项目任务来源的重要性(先国家计划,后省级计划,再其他计划的顺序)选择相应类别,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个。项目未涉及计划的可不填。列入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计划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才能提名。曾获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中所列涉及的计划项目不得再次用于报奖。
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论文(专著)必须由本项目完成人参与完成,主要完成人均应在代表性论文或专著中有署名,且能支持本项目《重要科学发现》(不超过5篇),并按重要程度排序。鼓励填报“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如有在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或国内出版的专著,可不超过6篇。
1.所列论文(专著)应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2024年1月1日以前)。在线发表时间可作为论文发表时间,但须在论文电子版中有明确标识,或 另附在线发表时间的证明。专著必须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无国际统一书号(ISBN) 的印刷品不得列为专著。
2.所列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应为国内单位。合作报奖应体现共同产出,所列论文(专著)原则上均应有河北省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
3.“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和“全部国内作者”,均应基于论文的全部作者进行填写,不得只填写本项目完成人。 作者姓名以英文名出现时,应将英文名译为中文名。如果某些学科没有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概念,相应栏目可不填写,但要在本页“补充说明”中加以说明。
4.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应出具知情同意书面签字意见,与其他作者的有关知情证明材料均交至科技处存档备查。
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情况(不超过6篇):按照表格栏目要求,如实填写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有关情况(不超过6篇)。应按被引代表性论文(专著)的顺序排列引文。重点突出本项目“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研究内容被国内外同行在学术会议、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以及专著中他引的引文。
他人引用:是指本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作者之外的其他学者的引用。
代表性论文(专著)所列全部作者之间的引用,自引不得列入。
四、提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1.学校就候选人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听取其所在学院、单位意见,在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审核把关。
2.申报者(包括参与外单位申奖项目的我校完成人)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如实填写《2026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简况表》(附件5),经学院审核、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向河北省教育厅和相关单位申请提名指标。
3.申报者利用提名单位(专家)提供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登录“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平台”(网址:https://jl.hebkjt.cn/)点击“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提名管理系统”,进入奖励提名系统。认真阅读相关填写说明,注册项目基本信息后,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各奖种的填写要求在线进行提名书的填写、打印和提交;上传证明材料。
4. 2026年6月10日9时提名系统开通,网络提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7时。
校内联系人:刘昭 李樋;办公电话:87207528 87208091
提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731138396、15383230865
科技处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