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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6-02-13 16:54:05

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通知: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报公告https://yskx.mct.gov.cn/index/more/toDetail?no=98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4月1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4月10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6年4月10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四)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五)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资助额度参考标准: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完成时限: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申报限定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6年4月10日之前的,或在4月1日前已通过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结项材料并审核通过的,可以申请)。

(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五)凡在内容上与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时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九)预期成果需达到国家级项目应有体量。

五、本年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yskx.mct.gov.cn),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申请人自行注册)并提交申报材料。

六、本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限额指标要求及申请单位近年来项目申报、立项及科研管理等情况进行省级审核推荐。

七、申报安排

待省里通知后及时更新申报材料及时间。

校内咨询电话:87207092 项目管理科 李百华 刘小雪 刘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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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杜江民       编辑:韩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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