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提升科技伦理治理水平,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河北省教育厅现启动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转发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精力充沛。
3.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就。
4.对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有较深认识和了解,能够对自己所从事领域的情况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无违法违纪、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及学术不端等学风问题。
二、推荐范围
教育部学部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组成员;国家重大、重点项目主持人,省级以上科研平台负责人;省级以上奖励获得者或有突出业绩的学科带头人等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在省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研究专家;长期负责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的管理专家。其中为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的,具有学术不端案件查处经验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要求
1.我校推荐指标不超过15人。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同单位同二级学科仅限推荐1人。
4.符合推荐条件的首届委员会委员可连任,但仍需填报附件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有意入库的专家须完整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和《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上述2个文件电子版(原Word、Excel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学校科技处对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后统一报送。
邮 箱 :hgukjc406@163.com
联 系 人 :梁钊
联系电话:0311-87208091/15314211509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2.河北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专家汇总表
科技处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