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结题管理流程、高效盘活存量科研资源,现对2013-2017年度立项的博士科研启动项目开展限期结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成果标注要求:所有结项成果须清晰标注“河北地质大学博士启动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将不予认可。
2.材料提交安排:请于10月24日(本周五)12:00前,完成结项材料的电子版提交,发送至指定邮箱(hgukjc406@163.com),邮件主题标注“2013-2017博士启动项目+负责人姓名”。结项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终结报告书、成果证明材料、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本封皮复印件等。
3.纸质版报送说明: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在10月31日前提交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321室),纸质版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以上年度的在研项目需统一按照《河北地质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梁钊 刘旭妍,联系电话:8720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