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根据我校2025年科技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人员出版优秀学术著作的积极性和著作出版水平,特开展2025年校内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资助范围
1.本基金项目资助在国内外出版的自然科学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研究产出的原创性学术著作。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1)教材、教辅材料、工具书、电子书;
(2)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从正式出版之日起5年内再次出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著作);
(3)音像制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
(4)丛书。
2.本出版基金设优先资助范围,同时条件如下: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学科带头人或团队骨干;
(2)已与《河北地质大学核心出版社目录与智库成果分类标准》文件中所列核心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不含参与丛书编写)的学术著作;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支撑的学术著作;
(4)我校省部级科研平台优秀研究成果。
连续申报两次本出版基金项目未获批的专著,须暂停一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对象为我校从事科学研究的在岗人员,要求学术著作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我校、第一作者为我校科研人员。
2.所申请资助的著作是指尚未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且已完成80%或以上内容。
3.学术著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创新性,体现我校相关学科、研究领域特色,字数不低于20万字。科普著作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准确性,通俗性和趣味性(图文并茂),字数不低于6万字。著作内容重复率不得高于20%,科技处将对受理的著作内容进行统一重复性检查。
4.多人合作的学术专著,合作者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并在《河北地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请书》中的“签名”一栏内签字。
三、项目资助
出版资助将根据申报著作情况分重点资助及非重点资助两类,资助金额为1-3万不等,资助数量将根据总资助经费进行确定。
四、项目验收
1.本项目拟资助周期为2年,期间内无特殊情况的不进行延期,到期后统一验收并清理。
2.项目验收以立项所提交的学术著作出版为预期成果,且成果需按要求标注“河北地质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编号: )”,允许与其他非出版基金项目资助同时标注。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A4打印,一式7份(可复印),其中申请书中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要求填写2名正高级专家推荐意见,且至少1名为校外同行专家。
2.已完成的书稿(80%以上),纸质版一式1份。
3.如已签订出版合同,须提交出版合同复印件与《申报书》一起装订成册,提交材料时需单独提供原件备查。
4.佐证材料:能够直接或间接说明待出版专著学术水平和创新点的相关材料,如所依托科研课题的结题(项)证书、评审证书、查新证明、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或博士论文等复印件一式7份(分别与《申报书》一起装订成册)。
5.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知网查重报告1份;
以上纸质版材料装入档案袋上交至主楼403科技处项目管理科,并在袋上注明“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姓名+二级单位+联系电话”;以上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gukjc@126.com,并标注“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姓名+二级单位”。
六、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
咨询电话:87207092 李百华 刘小雪 刘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