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石家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开始受理往年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学术学科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切实发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方面的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结项申报要求
1.本次结项受理:2020年-2024年立项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其中,2020年-2022年立项未结项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如不能在本次完成结项,市社科联将进行撤项处理。2020年以前立项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未完成的不再办理结项,并进行撤项处理。
2.项目结项要求:
(1)论文须公开发表,发表要求标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如果是系列论文,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篇为第一完成人。
(2)研究报告在上报或发表时必须标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得到市领导、县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
②被市、县重要文件吸收;
③转化为党委、政府重要政策措施;
④被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
⑤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且公开出版。要求标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
3.办理课题结项手续时,须向市社科联提交结项汇总表1份,以下材料一式2份:
①《结项鉴定申请表》;
②《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③《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④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必须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⑤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⑥变更申请(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重要事项变更
立项课题如有课题组成员变更、课题需延期完成等情况,均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5),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市社科联审批备案。
三、有关要求
学校科技处将按照通知要求,严把意识形态关,积极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着力提高结题质量。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要求材料,按照要求排版装订,于2025年5月26日前统一报送主楼404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统一以“姓名+石家庄市社科联项目结项”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hgukjc406@163.com。
联 系 人:梁钊 87208091
附件:
1.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结项鉴定申请表
2.2025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结项申请汇总表
3.石家庄市专家培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技处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