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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 (校内青年)申报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5-03-26 14:26:47

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青年科研人员培育工作,充分挖掘青年科研人员潜力,提高科研人员储备力量,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通知》、《河北地质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规定(暂行)》相关内容,现开展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校内青年)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类别

1.本次校内青年项目根据研究内容分为“自然科学类”与“社会科学类”两类。

2.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人可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本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科研人员,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无在研的纵向指令性科研项目;

3.申请人无在研的校内项目,包括国家预研项目、校内优青杰青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4.其它已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过的申报书,不允许申报。

三、资助金额

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资助经费可列支科目仅为业务费,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四、验收方式

1.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研究期间不进行延期,到期后统一验收,未达验收标准的按项目终止清理,被清理项目2年内不得申报校内项目。

2.项目验收应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以主持人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立项。

(2)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且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我校,在中科院收录检索期刊(三区及以上)或中文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1篇;或在其他中科院收录期刊或EI期刊、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3)以第一作者且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我校,在学校划定核心出版社目录范围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

(4)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研究报告1篇。

成果需按要求在相应位置标注“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资助编号:   )”,同一成果仅可标注一项校内项目,但允许与其他校外项目资助同时标注。

五、申报方式

本项目须通过我校科研管理平台“校内项目申报”系统(智慧地大-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项目申报)进行申报,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知内容,并下载活页(见附件),填写完成后于2025年4月14日前完成系统上传,附件活页统一以“姓名”命名。

系统填写重点说明:

(1)根据项目研究类型选择“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进行申报;

(2)“点击申报”后可填写项目信息,后续修改信息请从“项目申报管理”中进入,勿重复点击“点击申报”按钮;

(3)项目名称请保持与申报书一致;

(4)“申报类别”填写“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5)出生日期为只读,若系统内未读取,请到个人信息内补充;

(6)附件上传活页word版,并以“姓名”命名。

六、其他

1.同一申请人原则上同年度校内各类项目仅可申请一类。

2.申请人不可直接使用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相同或相似申报书进行重复申报,申报系统将进行部分内容比对。

校内咨询电话:87207092 项目管理科 李百华 刘小雪 刘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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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杜江民       编辑:王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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