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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校内项目确认专项(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5-03-21 14:43:40

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为进一步做好青年科研人员培育工作,完善校内科研项目建设体系,充分挖掘青年科研人员潜力,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通知》、《河北地质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规定(暂行)》相关内容,现开展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科研人员,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人无在研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申请人无在研的纵向指令性科研项目;

4.申请人无在研的校内项目,包括国家预研项目(含青年)、校内优青杰青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5.其它已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过的申报书,不允许申报。

二、资助方式

申报本项目需已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产出,学校将根据提交的成果情况进行相应的评审资助,并以确认课题的形式列为校内专项即“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以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继续开展相关研究工作。本项目根据确认成果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资助金额为1-3万元。

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验收为确认的成果正式发布,并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咨政报告1篇,同时需在成果相应位置标注“河北地质大学2025年度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资助编号:)”。

三、确认成果形式

所提交的确认成果可为成果论文、学术著作或领导批示,各类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

1.成果论文:(1)申请人需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且成果第一单位为河北地质大学;(2)已录用且未正式发表的中科院收录检索期刊论文(三区及以上)或中文双核心期刊。

2.学术著作:(1)申请人需为第一作者,且成果第一单位为河北地质大学;(2)符合《河北地质大学核心出版社目录》;(3)已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但尚未正式出版。

3.领导肯定性批示成果:(1)申请人应为第一完成人(2)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成果。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需填写并提交《河北地质大学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书(确认类)》、成果全文及相关正式录用通知纸质版、著作出版协议等一式一份,装订后交至主楼403,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gukjc@126.com,邮件需注明:2025年校内确认专项项目申报。

2.申报时间:2025年3月21日—5月1日;此申报期间材料随时收取,符合本确认项目申报条件时,申请人应在一周内提交确认材料,以便于相关资助经费拨付及成果标注等。

3.项目评审:科技处将在申报期间根据申报数量分批组织项目评审并予以分批次立项公示。

五、其他

同一申请人原则上同年度校内各类项目仅可申请一类。

校内咨询电话:87207092 项目管理科 李百华 刘小雪 刘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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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杜江民       编辑:王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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