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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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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专家入库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5-03-19 08:57:46

二级单位、科研人员

依照《河北省高校科研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家库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专家库建设,提升专家参与高校科研活动的质量,河北省教育厅现组织开展专家库更新工作,有关要求转发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入库专家分为领域、管理、财经、科研诚信、科研伦理五种专家类别,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

2.恪守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科研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等工作,拥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多年科研管理经验和持续工作在科研一线的高层次专家年龄可宽限到65周岁。

()专业条件

1.领域专家。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省部级一等奖前二名获得者;具有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技术骨干等。

2.管理专家。具有丰富科研管理、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相关领域科研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熟悉科研创新工作且担任县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3.财经专家。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熟悉科研经 费管理制度的专业人员;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4.科研诚信专家。从事科研管理、学术管理或期刊管理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务,熟悉科研项目、成果管理、期刊发表等相关科研诚信管理业务;从事科研诚信理论和政策法规研究,且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熟悉国家及我省相关科研诚信政策法规。

5.科研伦理专家。开展过科研伦理研究或熟悉本领域的科研伦理治理工作,能够准确把握科研伦理工作正确方向;从事医学、药学、医疗器械、人工智能、生命科学、农业、实验动物、伦理学、法学、教育学等相关领域研究;各专业领域中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代表性学术成果,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要求

按照学科专业门类,相同二级学科推荐专家不超过3名,总数无限制。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学校科技处将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适合参与评价工作的不予推荐。

三、推荐方式

1.有意申报的老师325日前报送科研专家入库推荐汇总表Word版(命名为“教育厅专家+专家类型+姓名”)至邮箱hgukjc406@163.com, 省教育厅将择优入库,实行动态管理。

2.省教育厅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后,专家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完善基本信息,并上传承诺书扫描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钊    87208091

系统技术支持:0311-85659521


附件:科研专家入库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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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杜江民       编辑:王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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