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加强评价专家数据库建设,保障科研项目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信力,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建立“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评价专家库”,要求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入库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2.热衷高等教育事业,熟悉本领域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宽广的学术视野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在学术界或社会上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愿意参加学术评价工作,遵守评价规则和纪律。
4.原则上须具备正高级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 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评价工作。
5.在国家联合惩戒机制范围内没有失信记录。
二、推荐工作要求
学校将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适合参与评价工作的不予推荐。根据教育厅要求,学校将按照学科专业门类,在相同二级学科内推荐专家不超过 3 名,不限制总数。
三、其他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评价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hgukjc406@163.com,务必保证所填信息准确,二级学科目录参考附件2。
2.信息表报送截止时间为 9月 30日,结束后学校将将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审核,择优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各位被推荐老师在系统中进行注册,完成推荐工作。
联系人:梁钊 张璐 刘旭妍
联系电话:87208091(15314211509)
附件1: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评价专家信息表
附件2:一二级学科目录
科技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