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资格审查,我单位推荐的18项成果符合参评条件,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关于第二十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成果的申报人进行了考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24日—8月2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或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知识产权争议等情形的成果和个人提出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有异议的,我单位将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并报省评奖办公室同意后,撤销其参评资格。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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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