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石家庄创新研究院
2026年度征集科研团队入驻智库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科研团队:
为深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河北地质大学的学科、人才和成果优势,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和高校科技成果在石家庄转移转化,服务河北省特别是石家庄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石家庄创新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和创新院年度工作计划,现面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河北地质大学公开征集2026年度入驻创新院智库平台的科研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对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河北地质大学相关学院、科研平台和科研团队。鼓励两校科研团队联合石家庄市重点企业、园区平台、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和校友企业共同申报,围绕企业真实需求和区域产业发展任务组建跨学科、跨单位、产学研用协同团队。
二、入驻团队类型及方向
2026年度征集入驻智库的科研团队分为学术型团队和产业型团队两类,具体研究方向需契合以下要求:
学术型团队:需坚持“四个面向”国家战略导向,聚焦石家庄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契合创新院重点建设领域,以研发应用型关键技术、实现可持续价值提升为根本任务,能攻克行业“卡脖子”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或有望产出原创性、高水平创新成果,或可为石家庄发展提供智库支持与决策战略咨询分析建议报告。
产业型团队:围绕石家庄市场需求及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方向,聚焦科技成果的规模化转化与产业化落地,拥有先进科技成果或技术资源储备,具备明确的产业化路径和市场化前景,以推动成果转化推广为根本任务,推动科技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促进科研成果高效孵化和转化应用。
三、入驻团队的申报条件
(一)学术型团队
1. 团队构成: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河北地质大学和相关企业的知名学术专家、青年科研骨干、关键技术研发人员、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等组成,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 研究方向:符合上述入驻团队类型和方向要求,具备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能力。
3. 负责人要求: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或河北地质大学在职教师,原则上以正高级职称教师为主,应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技术引领能力和战略咨询能力。
(二)产业型团队
1. 团队构成: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河北地质大学或石家庄相关企业的科研人员、创业人才、技术专家和市场营销骨干等组成,成员原则上不超过8人。
2. 研究成果:拥有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或技术资源储备,在关键技术和产品方面具备明确的产业化路径和市场化前景,有可执行的商业计划书。
3. 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或河北地质大学的在职教师,具备产业实践经验,依托创新成果拥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无权属纠纷),具有良好技术声誉与产业资源整合能力。
四、团队入驻流程
1. 提交申请:请于2026年6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其中,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申报材料送至综合办公楼332房间,河北地质大学的申报材料送至科研楼20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按以下规则命名:团队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人:韩维康15632330946、王晓楠13933179736;联系电话:0311-87207276;联系邮箱:didacxy@126.com)。
2. 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材料不齐将退回补充。
3. 综合评价:对团队综合能力进行评价,内容包括团队负责人能力、核心成员构成、技术先进性、成果转化潜力等。
4. 专家评审:组织评审专家组(由高校专家、企业专家等组成,不少于3名),通过函评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评审。
5. 审批签约: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双方签署入驻协议,科研团队正式入驻智库平台。
五、拟入驻团队提交申报材料
拟入驻团队需提交入驻申请表(附件1),其中包含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1. 基本信息;
2. 团队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
3. 可行性分析(学术型团队)或商业计划书(产业型团队);
4. 入驻团队前期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需提供成果附件)。
六、入驻后的政策支持与措施
1. 申报科研项目:自主申报或受邀参加当年创新院的项目指南编写,参加创新院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获批项目可获得创新院专项经费和多渠道配套资金等资助。入驻智库平台的科研团队可依托创新院申报河北省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2. 提供服务保障:根据科研项目立项情况,创新院为科研团队提供办公场地、实验平台、科研经费、公共资源等使用支持,协助对接企业、产业资源及投融资平台。
3. 完善激励措施:依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表现突出的项目团队和个人,给予绩效奖金、奖励补助和政策支持,协助申报各类科技计划、人才工程、奖励申报,提供项目宣传、商业路演、成果推介活动、推动科研成果社会化传播和产业化应用落地等。
七、其他说明
1. 2025年已申报入驻的团队无需重复申请。
2. 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驻资格并追究责任。
3. 入驻团队需遵守创新院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创新院监督与管理。
4. 本通知未尽事宜,可查看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石家庄创新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石家庄创新研究院所有。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石家庄创新研究院科研团队入驻申请表
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石家庄创新研究院科研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石家庄创新研究院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