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科研人员: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2023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2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已开始,具体有关内容可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各项工作校内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2023年度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时间安排
(一)系统用户分配
申报系统新用户注册时间:2023年1月11日—1月18日(请将“姓名、邮箱、身份证号、职称、所在二级单位、电话”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gukjc@126.com,科技处将统一进行注册),已有国家自然基金申报系统用户名可继续使用,请登录后先进行个人信息更新维护。
(二)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校内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1日
项目申报系统校内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
咨询电话:项目管理科87207092 李百华 刘小雪 方慧
(三)项目结题时间
项目结题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8日
纸质结题材料集中提交时间2022年3月6日
咨询电话:成果管理科 87208091 梁钊 张璐 刘旭妍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二)《指南》拟于2023年1月中旬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申请人务必先阅读《指南》内容。
(三)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