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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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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结项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6-05-13 09:08:22

各相关单位科研人员

按照《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开始受理往年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申报要求

1.项目结项要求

1)论文须公开发表,发表要求标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如果是系列论文,项目负责人至少有1篇为第一完成人。

2)研究报告在上报或发表时必须标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得到市领导、县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

被市、县重要文件吸收;

转化为党委、政府重要政策措施;

被人大常委会机关立法时采用;

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注意事项: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部署,进一步规范调研项目的科研诚信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市社科联对以研究报告申请结项的课题,将通过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对研究报告进行重复率检测,总文字复制比(查重率)要求不得超过20%(含),超过20%的不予结项。

3)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且公开出版。要求标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

(二)结项材料

办理课题结项手续时,须向市社科联提交《汇总表》1份,以下材料一式2份:

《结项鉴定申请表》;

《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必须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变更申请(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纸质材料提交到科技处成果科32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gukjc406@163.com,主题注明“姓名+XX年市社科联专家培养项目结项材料”

(三)重要事项变更

立项课题如有课题组成员变更、课题需延期完成等情况,均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市社科联审批备案。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6518日下午5

校内咨询电话:87208091   项目成果科(刘昭  李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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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杜江民       编辑:韩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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