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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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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时间:2026-01-06 11:08:23


各二级单位、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现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处以查促改,不断完善学术不端主动发现和主动查处等机制,提升科研人员诚信意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梳理核查。各二级单位通过组织科研人员全面自查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等方式,2021年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学术论文及其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不漏一篇。对涉及多个单位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要求,对应由本单位牵头查处的,逐篇调查撤稿原因及其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扎实开展“回头看”。各二级单位结合2024年《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2025年《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及开展医学领域“论文买卖”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对2021年以来论文的自查调查工作,参照附件3具体要求全面开展“回头看”。对重要证据缺失的进行补充调查认定。在本次自查中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如实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二、健全长效机制

二级单位需进一步压实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学术不端整治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研判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的形势任务,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各二级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无的也要报送“无”,其它表格参照执行)。学校科技处将根据各单位涉及到的所有撤稿论文完成行政调查、学术评议并听取作者陈述申辩的基础上形成核查报告(见附件3),涉及到学术不端的要填写学术不端案件调查处理情况表(见附件5(待教育厅下发)),统一报送上级单位。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前查清撤稿论文及各作者基本信息,按照附件6各项要求报送,Word版以及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报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单位全称+论文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梁钊   0311-87208091

电子邮箱:hgukjc406@163.com


                          科技处

2026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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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杜江民       编辑:韩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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